标的名称:南县腾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环氧乙烷灭菌器
规格类型:环氧乙烷灭菌器,优尼克HDX-6一套、优尼克HDX-20一套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益阳市南县南洲镇
联系人电话:18707375788(张女士)
重要信息披露
一、重要信息披露:
意向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未咨询或者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意向竞买人参与标的竞拍,即表明该意向竞买人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的情况(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 委托方、拍卖人、交易平台、挂牌方对竞买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拍卖佣金收取:按成交总金额的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三、交易服务费收取: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及相关文件,60万以内(含60万元)收费0.3%。60万元(不含60万元)-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此次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
四、成交后,委托人在线编辑《国有资产出售合同》,并在线发送给受让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委托人、买受人应在线签订《国有资产出售合同》。
五、买受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定书》并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一次性分别汇入以下账户:
1、成交价款、拍卖佣金:
户 名: 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银:中国农业银行益阳梓山支行
账 号:1849 6201 0400 0694 7
2、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账户:根据非税开据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票据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按要求进入支付流程缴款。
六、标的交割: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后,委托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七:设备拍卖成交后应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现状拍卖;
2、设备的具体型号、参数、成新率等情况竞买人需自行了解,委托方与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标的由买受人负责拆卸,委托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拍卖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按现状进行移交)。
4、买受人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与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6、清场时间:买受人须在办理交接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拆除和搬移(因委托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误工,工期顺延)。
八、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不开具拍卖成交款应税发票。
九、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款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办理机械设备设施的拆迁及运走的,将视为违约,其所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交易条件
十、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拍卖成交后,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交付拍卖标的物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竞买人不得要求赔偿。
2、买受人须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凭证》、《国有资产租赁或转让合同》与转让方办理交接手续。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人身事故、标的的丢失及损毁)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竞买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得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价结束后当日内拍卖人对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如竞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报名且成交,成交无效,则承担全部后果。 违约责任:竞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报名且成交导致成交无效的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33条、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