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原泥江口分理处营业用房房地产
房屋建成时间:1993年01月01日
面积:1364.18平方米
房屋用途:商务金融
房屋总层数:4层
房屋所在层数:1-4层
小区或院落名称: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岩子潭村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9月17日 至 2025年09月19日
联系人:胡女士(18607376595)
重要信息披露
一、意向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未咨询或者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意向竞买人参与标的竞买,即表明该意向竞买人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的情况(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拍卖人、 转让方、交易平台、挂牌方对竞买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拍卖佣金收取:拍卖成交后,按拍卖成交价 5 %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三、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及相关文件, 60万以内(含60万元)收费0.3%,60万元(不含60万元)-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此次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
四、竞买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一次性分别汇入以下账户:
1. 成交价款与拍卖佣金:
户 名: 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银:中国农业银行益阳梓山支行
账 号:1849 6201 0400 0694 7
2、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账户:根据非税开据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票据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按要求进入支付流程缴款。
五、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在15日内将标的物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六、成交后,出售(租)人在线编辑《国有资产租赁或转让合同》,并在线发送给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出售(租)人、竞得人应在线签订《国有资产租赁或转让合同》。
七、受让人资格条件
1.意向竞买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竞买。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一、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2、拍卖标的按现状及空房拍卖。
3、买受人应当自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4、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拍卖。
5、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按现状拍卖。
2、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面积不符或缩小差距的纠纷与补偿。
3、拍卖成交款不开具发票;
4、请涉及标的物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在公告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网络竞拍会,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5、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委托方负责,交付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委托方承担。买受人如需重新开户,其开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交付、过户、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易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由委托方与买受方依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和标准,依法各自承担。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
7、拍卖成交后办理移交的时间:拍卖成交后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15日内由拍卖公司协助委托方按现状移交。
8、标的过户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委托人移交标的后2个月内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