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到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3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一次性分别汇入以下账户: 1. 成交价款: 户 名: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8704?0303?0000?0027?2????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南县支行 2.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佣金: 户 名: 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银:中国农业银行益阳梓山支行 账 号: 名: ? 账 号: 8201 2650 0000 1096 6? ? ? 开户行: 2、受让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3、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1(172、173、176、177号)与标的2(185号)按空房拍卖与交付。 174、175、186、187、188已租赁,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受人必须认可各承租人与甲方签订的三年租赁合同。第一年的租金甲方已收取,以买受人支付全部拍卖款项为节点,支付前的租金由甲方收取,支付后的租金由甲方支付给买受人。成交后买受人从第二年开始收取租金,租金按照与甲方签定合同约定支付。 174号、175号门面的租赁期限:2022年3月10日-2025年3月10日止; 5、成交后标的交付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委托方承担,买受人如需重新开户,其开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办理移交的时间:拍卖成交后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之日起 7、标的过户时间: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 8、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经济纠纷和由经济纠纷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由资产所有方负责。 |